乔迁公告


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


  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我司因原办公地点(荣超大厦4楼)租赁期满,现已顺利乔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27F室。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我司将继续竭诚为各位客户、合作伙伴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与合作,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瑞莱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产品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推介建议。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确认为合格投资者,方可进入页面获取私募基金相关展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