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并购重组业务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瑞莱基金联合招商银行、新财富杂志社等发起了深圳市战略并购促进会,并设立招银新财富投资基金。

 

    三板股票质押业务

    是指符合条件的新三板股东作为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进行质押,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以信托计划为主体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股票质押的交易。

 

    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把握新三板政策红利,分享市场流动性改善带来的估值溢价以及享受企业估值提升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充分利用核心团队在科技类、成长期的VC投资的经验,投资于高成长、有做市交易或拟进创新层、有转板可能的新三板挂牌企业。

 

    定向增发

    利用瑞莱基金团队在一二级市场的投研、渠道及退出资源,挖掘二级市场低估值、具备高成长性标的,设立并发行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为主的基金,投资于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我们重点关注和投资的行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瑞莱基金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产品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推介建议。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确认为合格投资者,方可进入页面获取私募基金相关展示信息。